交通罰鍰專款專用修法預告!117年起每年200億全數投入道安改善

交通部日前預告法規修正,規劃自民國117年起,將地方政府獲配的交通違規罰鍰收入用於交通安全改善的法定提撥比例,從現行的至少12%大幅提升至100%。這項新規劃預計每年能為全台注入約200億元的道路安全專用資金,期望徹底改變過往「罰單開越多、死傷卻不見下降」的交通治理困境。

罰鍰100%專款專用 估每年挹注200億道安資源

根據相關統計,去年全台警察機關共開出高達1631萬張交通違規罰單,然而全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仍高達53.6萬人。這種高裁罰量與高事故率並存的情況,讓許多民眾質疑交通罰鍰淪為地方財政補貼工具,未能實質提升用路人的安全環境。

為了解決財政定位不明與資源分配爭議,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4條。現行制度下,地方獲配的罰鍰中僅有至少12%(約20多億元)必須投入交通安全,其餘多數進入地方政府一般預算。修法後將改為100%專款專用,估計每年挹注道安改善的金額將增加180億元,總額可達200億元。

經費用途再擴大 新增道路工程與事故分析

過去交通罰鍰的提撥用途常被批評過度集中於購買採罰執法設備,導致科技執法設備越設越多。這次修法特別擴大了資金的法定運用範疇,新增了「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與「交通事故處理與分析費用」兩項核心用途。

未來地方政府取得罰鍰資金後,除了維護基礎交通秩序,更能彈性撥款用於基礎建設改善,包含重新規劃危險路口標線、優化號誌連鎖時相、整修行人天橋與地下道、增設防護欄及反光鏡等工程。同時,經費也可運用於深入分析轄區內的事故熱區,找出道路設計上的物理瑕疵。為了防止濫用,中央要求地方政府每半年必須公開罰鍰編列與執行明細,接受審計機關及全體國人的監督。

對你的影響

對於日常仰賴機車或步行通勤的年輕上班族與學生來說,這項法規調整意味著未來生活周遭的道路設施更有機會得到實質改善。過去常被詬病的畸形路口、標線劃設不清或缺乏人行步道等實體問題,地方政府將有更充足的專款預算進行工程修正,而非僅能靠擺設照相機來裁罰違規。

同時,半年一次的資訊公開機制,讓民眾可以隨時查閱在地政府到底把罰單收入用在哪裡,了解預算是否真的落實在死傷事故頻傳的危險路段。若民眾在日常行車中因交通違規收到罰單,且認為裁罰過程有爭議或事實認定有誤,依然可依法向開單機關提出申訴,或尋求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與專業律師諮詢,評估是否提起行政訴願與行政訴訟以維護自身權利。

法律白話說

本次預告修法涉及幾項關鍵的法律與預算觀念,以下為白話解析:

  • 專款專用:指國家或地方政府透過特定法規規定,將某項特定收入(如交通罰鍰)限定只能用於特定的法定用途(如道安工程與執法),不能流用至其他一般的政府政務支出,避免經費被挪作他用。
  • 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4條:此法規為主管機關依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第4條主要規範地方政府獲得交通違規罰款後的提撥比例與用途限制。本次修正即是將該條文中的提撥下限由12%調升至100%。
  • 法規預告:行政機關於擬定或修正法規命令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預先公告修正草案,給予社會各界表達意見與討論的時間,預告期滿並經綜合評估後,才會正式完成發布程序。

常見問題

交通罰鍰改為100%專款專用後,是不是就不會再擴增科技執法?

修法並未排除採購科技執法等設備,但明確新增了道路工程改善與事故分析等實質項目,並要求地方政府每半年公開經費運用明細供公開監督。

這項交通罰鍰分配的新制度預計什麼時候會正式上路?

配合地方政府預算編列與審查程序,交通部規劃於民國117年(2028年)起正式實施新版分配與運用機制。

如果收到有爭議的交通罰單,民眾有什麼管道可以救濟?

民眾可先向舉發機關或監理所提出申訴;若對申訴結果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訴願及行政訴訟,必要時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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