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役前憲兵因私下尋求資金借貸,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聯繫上境外情報人員,並拍下軍中寢室影片與營區內部相片等秘密資料交付以換取金錢。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採信一審見解,依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年,全案仍得提起上訴。
借款管道接觸境外人員 翻拍公務秘密換取報酬
許姓男子自民國 109 年 7 月入伍,並於 112 年 6 月起在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擔任中士與憲兵調查士,具備法定公務員身份,隨後於 113 年 12 月退役。判決指出,他在 113 年 9 月下旬因為個人資金週轉需求,在網路上尋找借款管道,經由通訊軟體 LINE 及 Telegram 結識了代號「Leo B」與「Gucci」等人。
許姓男子在明知對方為境外情報人員的情況下,仍不堪利誘同意加入「臥龍會」組織,承諾以會員身份提供軍中秘密資料以獲得報酬。同年 10 月上旬,他在台北憲兵隊寢室內拍下包含個人姓名、單位職級及政治立場宣示的自我介紹影片傳給對方;此外,他還翻拍了個人的電子兵籍資料、美軍營區衛星地圖,以及台北憲兵隊 2 樓中山室照片等應保密的文書與影像,一併透過 Telegram 傳送出去。
分批收受逾30萬賄款 檢憲合作查緝起訴
在完成秘密資料傳送後,對方隨即於同年 10 月 15 日將新台幣 3 萬元與 2 萬元分別匯入許姓男子向朋友借用的銀行帳戶。接著在 10 月 29 日,對方更指派人員前往許姓男子位於居住地樓下,當面交付現金 25 萬 8000 元。許姓男子前後合計收受 30 萬 8000 元,作為交付相關軍中資訊的對價。
全案經由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法起訴。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其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 5 年並褫奪公權 3 年。許姓男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 5 年刑期,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對你的影響
在日常生活或職場中,當面對龐大的財務壓力時,切勿因一時急迫而尋求來源不明的借貸管道。許多年輕人在服役期間或任職公家機關、公民營企業時,可能因個人資金需求而在網路上接觸到標榜「輕鬆兼職」、「提供內部資料即可換取高額報酬」的側翼或不明組織。這類行為不僅會觸犯嚴重的刑事罪名,還可能背負難以挽回的法律處分。
一般民眾若遇到類似徵求私密公務資料、商業機密或要求提供個人銀行帳戶轉帳的情形,應提高警覺並即刻拒絕,必要時可向憲警機關或法務部調查局進行檢舉。此外,若因債務問題面臨經濟困境,建議循合法管道處理,如有法律疑問或需要法律諮詢,可洽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專業律師協助,切莫輕易觸碰法律底線。
法律白話說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根據《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公務員若收受賄賂,且其行為違反了自身職務上應盡的職責(例如將應秘密的公務文書或資料對外洩漏),即構成此罪。由於現役軍人在法律上屬於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因此拿取金錢並交付秘密資料的行為會受到極其嚴厲的刑罰。
褫奪公權:指依法剝奪被告擔任公務員、公職人員候選人等公權力的資格。判決中的褫奪公權 3 年,代表被告在刑罰執行相關期間內,無法參選或擔任公職。
駁回上訴與還可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的認事用法沒有錯誤,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判決。但因為本案屬於較重的刑事案件,被告若對二審判決結果仍有不服,在收到判決書後規定的法定期限內,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常見問題
服役期間洩漏軍中資料會觸犯什麼法律?
現役軍人具有公務員身份,若收受報酬並洩漏公務機密,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面臨嚴重的有期徒刑。
遇到網路不明借貸要求提供單位資訊該怎麼辦?
應立即停止聯絡並拒絕要求,切勿提供任何機密文件或個人帳戶,並可主動向憲警機關或法務部調查局檢舉。
刑事案件被「駁回上訴」代表判決已經確定了嗎?
不一定。二審駁回上訴代表維持一審結果,但若該案件依法仍屬於可上訴第三審的罪名,被告在法定期限內仍可繼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