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網站詐5000人158億!「美樂公司」主謀二審改判18年

涉嫌架設兩千多個假投資網站、詐騙超過五千名受害者且洗錢金額高達158億元的詐騙集團主謀歐姓女子,一審遭法院判處應執行24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有所違誤,撤銷原判改判處1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假投資網站誘騙逾5千人 總詐騙金額達158億

檢方調查發現,歐姓女子與同夥組成的「美樂公司」並未依法設立登記,卻在境外架設超過2200個虛假投資網站與行動應用程式(App)。該集團透過社交平台與通訊軟體大量發布不實投資廣告,以贈送書籍、提供名師指點等手法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並利用「假出金」營造獲利假象,誘騙受害人持續匯款或面交現金。

為了規避司法調查,該犯罪組織將收受的現金贓款層層轉匯,並指派人員面交取款,再轉換為虛擬貨幣或法定貨幣,藉此製造資金流向斷點。統計顯示,該集團以此模式運作8個月,共造成5082人受騙,總涉案金額高達158億4950萬餘元。

一審重判24年 高等法院二審改判18年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認定歐姓女子觸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中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等185罪,包含主持犯罪組織罪,宣告總刑期達687年6個月,最終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

歐姓女子不服提出上訴,雖然她在審判過程中坦承犯行,但主張自己並不清楚網路機房具體的運作細節與詐騙金額。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審判決部分法律適用有所違誤,因此改判處有期徒刑18年。

對你的影響

這起案件揭露了當前極為常見的「假投資、真詐財」手法。詐騙集團常利用社群平台散布飆股廣告、名師免費贈書或投資保證獲利等資訊,並透過製作極為逼真的假網站或軟體,顯示虛假的投資帳面盈餘。起初為了獲取信任,詐騙集團會允許小額提領(即「假出金」),等民眾投入大筆積蓄後,便以繳稅、繳保證金等各種藉口拒絕提領,甚至直接封鎖帳號。

年輕族群在進行各類理財規劃時,應留意以下重點:

  • 查證平台合法性:投入資金前,務必前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相關網站,核對事業機構是否具備合法的金融執照。
  • 切勿輕信獲利承諾:任何保證高報酬、低風險或強調能輕鬆賺錢的管道,極有可能包含詐騙陷阱。
  • 及時尋求協助:若發現可能遇到詐騙,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若有遭遇財產損失或相關法律糾紛,可洽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專業律師尋求法律支援。

法律白話說

本案涉及法律上的「數罪併罰」與「應執行刑」概念。當被告一人犯下多項獨立的罪名時,法院會針對每一罪分別宣告刑期(如本案一審將185罪合計宣告687年6個月)。但由於人的壽命有限,法律規定法院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宣告一個綜合評估後的「應執行刑」(一審裁定為24年,二審改判為18年),這並非直接將各罪刑期單純加總。

此外,本案適用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該法規方針對三人以上結合、利用網際網路或傳播工具對公眾進行大範圍詐騙的行為加重刑責,並將主持或操縱犯罪組織者列為重點懲治對象,以打擊日益猖獗的結構性詐騙犯罪。

常見問題

如何分辨投資網站是否為詐騙?

可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詢合法金融機構名單,若平台要求私下匯款至個人帳戶或透過未授權App進行投資,即為高風險詐騙。

遇到假投資詐騙該如何處理?

應立即保留對話紀錄、轉帳明細與網站畫面,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通報,並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

什麼是「數罪併罰」與「應執行刑」?

當被告一人犯下多起罪行時,法院會先對個別罪名分別判刑,再依法律規定裁定一個綜合執行的總刑期,而非直接將所有刑期單純相加。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