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日前接獲自稱醫院藥劑師的陌生電話,指稱其身分證件遭人冒用領取管制藥品並已被警方調查,嚇得前往警局求助。員警隨即揭穿這是詐騙集團慣用的三階段犯罪手法,及時阻絕被害人匯出新臺幣10萬元積蓄。
假冒醫事人員騙取信任 塑造個資外洩恐慌
9月29日,一名年約50歲的張姓男子慌張地走進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鹽埕派出所。他向警察表示,自己接獲自稱花蓮慈濟醫院藥劑師的來電,對方在電話中聲稱有一名王姓女子持張男的雙重身分證件及委託書,前往醫院領取了大量的管制藥品後離去。詐騙份子甚至聲稱已經通知轄區派出所員警處理,讓張男感到非常恐慌與焦慮。
由於張男當時手頭工作忙碌,便要求對方稍後再聯繫。事後張男越想越覺得不安,決定親自前往鹽埕派出所向警方求助與查證,避免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網。
拆解詐騙三階段套路 員警即時阻斷十萬匯款
鹽埕派出所盧姓員警受理該案後,耐心聽取張男敘述來電細節,並根據過往處理電信詐騙(Telecommunication Fraud)案件的經驗進行研判。警方指出,對方利用「身分遭冒用」、「涉及管制藥品」以及「警方已介入處理」等一套完整的話術,刻意塑造極度緊張的氛圍,進而誘騙民眾落入詐騙陷阱。
盧姓員警立場向張男分析,這類假冒醫院的詐騙手法通常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由假藥師或醫護人員來電鋪陳情節;第二階段則會將電話轉接給假警察或假檢察官,告知民眾已涉入刑案;第三階段則以監管帳戶、協助清查資金或繳交保證金為由,要求被害人將存款轉出或交付現金。張男在警方說明後恍然大悟,確認自己差點上當,幸好警民合作順利保住了新臺幣10萬元積蓄。
對你的影響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除了假冒公務員或金融機構外,假借醫療院所名義進行情境恐嚇的案例亦十分常見。對於年輕上班族與學生來說,除了保護自身的個人資料,也應多加提醒家中的中高齡長輩,避免因為資訊落差而遭到恐嚇騙取財物。
若遇到類似「身分證遭冒用」、「涉嫌違法領藥或洗錢」等可疑電話時,請牢記以下應對機制:
- 官方絕不電話轉接執法單位:醫院或政府機關絕不會在電話中直接協助轉接給警察局或檢察署,要求轉接者必定是詐騙。
- 先掛斷電話再自行查證:切勿使用對方提供或來電顯示的電話號碼。請自行查詢官方網站獲得真實電話並撥打,或立即撥打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165)諮詢。
- 檢警絕不會要求監管帳戶:檢察官與警察辦案不會透過電話要求民眾匯款、轉帳、提領現金交付,更不會要求提供銀行帳號密碼。
若民眾不幸遭遇詐騙事件並產生財產損失或相關法律糾紛,可尋求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免費法律資源,或委任專業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白話說
在本案中,詐騙集團佯稱醫療人員及執法人員進行恐嚇取財,可能觸犯《中華民國刑法》多項規定:
一、加重詐欺罪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規定,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者構成詐欺取財罪。而若是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行騙,或是三人以上共同犯之,又或者是透過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散布訊息犯之,則會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二、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若詐騙集團進一步假冒警察或檢察官行使職權(如審問、要求提供帳戶等),則可能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158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且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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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接到醫院來電說身分證被拿去領管制藥品,該怎麼辦?
應立即掛斷電話,並透過官方公開電話聯繫醫院確認,或直接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助,切勿聽從對方轉接警察或檢察官。
警察或檢察官會在電話中要求監管銀行存款嗎?
絕對不會。司法機關或警察單位絕不會透過電話要求監管帳戶、匯款或交付現金,收到此類要求必定是詐騙。
詐騙集團假冒公務員或醫療人員打電話,會面臨什麼刑責?
假冒公務員或政府機關名義行騙會觸犯《中華民國刑法》加重詐欺罪與僭行公務員職權罪,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