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先前發生一起男子持刀砍殺妻子與妻妹致雙亡的重大命案,新北地方法院審結後依兩個殺人罪判處被告兩個無期徒刑。判決結果公開後,被害人家屬難以接受,質疑法院對死刑宣告門檻的認定過於嚴格,全案目前已上訴至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街頭命案釀兩死 審判結果引發家屬質疑
被告謝姓男子先前因家庭糾紛,持刀在街頭攻擊妻子與妻妹,導致兩人不幸身亡。案件經法院審理後,合議庭最終依兩個殺人罪,各判處謝姓被告無期徒刑。
被害者家屬對此裁判結果感到極度痛心與不滿。家屬指出,被告在短時間內連續奪走兩條性命,造成親人永隔與幼童失去母親的悲劇,但法院判決卻認定其犯行不屬於連續預謀殺害多人的極端情節,讓家屬無法認同裁判邏輯與對被害人權益的衡量。
憲判意旨與國民法官評議爭議
根據法院判決理由,合議庭參考了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意旨,認為宣告死刑必須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要件。在實務解釋上,通常需達到預謀殺害多數人等極為嚴重的狀況;本案被告犯行雖造成兩人死亡,但經評估後認為尚未達到判處死刑的門檻。
此外,本案亦涉及國民法官法庭的評議討論。家屬質疑評議過程中的投票機制,認為多數國民法官支持重判,卻受到裁判結構限制。不過依據現行法規,合議庭評議過程依法不予公開,全案目前正由臺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審理。
對你的影響
這起事件讓社會大眾再度關注親密關係衝突與家庭暴力的預防機制。一般民眾若在日常生活或家庭關係中遇到言語威脅、暴力傾向或人身安全疑慮,應儘速撥打 113 保護專線尋求專業評估,或向警方申請緊急保護令,降低衝突升級的風險。
若不幸遭遇重大犯罪危害,被害人及其家屬可聯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獲得心理輔導、法律訴訟協助及緊急經濟扶助。本站提供一般法律資訊而非個案法律意見,民眾若遇到特定法律紛爭或涉及個人權益,建議可洽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尋求專業律師諮詢。
法律白話說
1. 憲判字第 8 號判決與「犯罪情節最嚴重」
憲法法庭在 113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中明確規範,僅有在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前提下,法院才可判處死刑。所謂「犯罪情節最嚴重」,法官必須嚴格審酌被告的犯罪動機、手段是否極度殘虐、是否為預謀犯罪以及造成的傷亡人數等客觀條件。若法院認定被告犯行未達此一極端標準,依據憲判意旨就只能選擇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2. 國民法官法庭的死刑宣告門檻
依據《國民法官法》規定,國民法官法庭是由 6 名國民法官與 3 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當法庭要作出死刑判決時,法律設有極高標準的表決門檻:必須取得全體 9 人中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即 6 票以上)的同意票,且這 6 票中必須包含至少 1 票職業法官的同意票。這樣的雙重門檻設計,目的在於確保死刑裁判能夠兼顧社會感情與專業法律審查。
常見問題
什麼是憲判字第 8 號判決對死刑的規範?
憲判字第 8 號判決要求死刑僅能適用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個案,法院必須綜合審酌被告動機、手段及被害人數等條件,未達此極端程度者不得判死。
國民法官法庭要判處死刑需要幾票同意?
依據《國民法官法》,宣告死刑需要包含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 9 人中,至少 6 票以上同意,且同意票中必須包含至少 1 票職業法官。
面臨家庭暴力或人身安全威脅時可以向誰求助?
民眾可撥打 113 保護專線尋求協助或申請保護令,若涉及重大犯罪傷害,亦可尋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