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仿聲侵權嗎?日本法院首度認定聲音受公開權保護:個案分析與台灣法律解析

日本知名聲優津田健次郎日前針對短影音平台上未經授權的「人工智慧(AI)複製聲線」影片提起訴訟,要求平台業者刪除相關侵權內容。東京地方法院最終雖然因涉案內容已由上傳者自行刪除而駁回請求,但卻在判決理由中首度明確指出,個人的聲音與肖像相同,均為人格的象徵,應受公開權(Right of Publicity)保障。

聲優聲音遭 AI 複製上傳 平台因內容已移除獲判免刪

在此起訴訟中,原告指控有網路使用者利用生成式 AI 軟體,擅自模仿其具備高度辨識度的聲線,替 180 部以上的短影音製作旁白並上傳發布。原告方主張,這些影片無端利用了知名聲優透過個人努力累積的商業價值與經濟效益來賺取流量,已構成對公開權的侵害。

對此,被告平台則說明,影片旁白僅是一般男性聲音,是由創作者使用親友聲音訓練出的模型,並未侵害特定個人的權益。此外,該名投稿者已在先前自行註銷帳號並刪除文章,系統也在週期性清理後完全抹除資料。法院最終採納了內容已不存在的事實,因此在程序上駁回原告要求刪除影片的聲請。

聲音權利首獲司法承認 創作者產業迎來重要里程碑

儘管刪除要求被駁回,此項判決依然在業界引發廣泛迴響。過去日本法律並未明定聲音獨立的權利條款,主管機關雖然曾出具指引,指出聲音可能包含在公開權或肖像權的保障範圍內,但實務上從未有法院判決明確予以證實。

東京地方法院在判決中正面肯定「聲音」代表著個人人格,此一見解獲得多位知名聲優表達敬意與認同。不少從業者認為,認定聲音與肖像享有同等保護地位,無疑為聲音創作者的權益捍衛提供了極具意義的法理基礎,展現了打擊非法生成語音內容的決心。

對你的影響

生成式 AI 技術普及後,一般民眾也能輕易透過幾秒鐘的語音範本,合成出特定人物的說話聲音。如果你在網路上看到他人未經允許擷取你的語音、或者合成名人的聲音來販售商品、進行商業業配或發表不實言論,這並不只是「開玩笑」或「技術展示」,而是可能觸犯法律的行為。

對於一般年輕人或網路創作者來說,切勿隨意拿親友或名人的語音訓練 AI 模型並進行商業獲利或公開傳播。若你發現自己的聲音被他人惡意複製、冒用並造成權益受損,除了向平台提出檢舉之外,也可以留存網頁畫面與錄音檔案作為證據。涉及個案權益維護或具體法律爭議時,建議可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專業律師尋求法律諮詢。

法律白話說

本案涉及的核心法律觀念為「公開權」與「人格權」。所謂公開權(Right of Publicity),是指知名人士將自己的姓名、肖像、聲音等具備商業吸引力的特徵,付諸商業化利用並獲取經濟利益的專屬權利。當有人擅自利用名人的語音或形象來賺取流量、廣告費時,即可能侵害此權利。

在台灣法律體系中,雖然法律條文未直接出現「公開權」三個字,但類似的保護機制主要包含在《民法》第 18 條關於人格權受侵害的保障,以及《民法》第 195 條針對姓名、肖像、聲音或其他人格法益受重大侵害時的損害賠償規定。聲音作為表現個人獨特性與身分認同的重要特徵,未經許可擅自複製或運用於商業用途,在法理上均屬於對他人人格權或姓名權等法益的侵犯。

常見問題

用 AI 合成名人的聲音做搞笑影片發布,會構成侵權嗎?

即使沒有直接賺取金錢,未經同意複製他人聲音並公開散播,仍可能侵害對方的肖像權或人格權法益。若用於商業獲利或有損他人名譽,侵害風險更高。

日本法院這次判決的重點是什麼?

法院雖因影片已刪除而駁回下架訴求,但首度在判決中承認「聲音」與肖像一樣是人格的象徵,應受到公開權的法律保護。

如果我的聲音被別人用 AI 複製並冒用,在台灣可以怎麼處理?

你可以先將侵權網頁、錄音與帳號畫面進行截圖與錄影備份,並向平台提出檢舉下架。若造成損害,可依《民法》人格權受侵害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或停止侵害,必要時可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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