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市針對高價值非主要居所開徵「第二居所稅」(pied-à-terre tax),隨即引發重大程序爭議。當地法院於2026年9月29日裁定,市府在釐清納稅義務人前便大量寄發通知且公開名單,涉有程序瑕疵,下令撤回通知並重新確認徵稅對象。
課稅程序遭指瑕疵 法院裁定撤回通知
這項新稅種主要針對市場價值達100萬美元以上的公寓或合作公寓,以及價值超過500萬美元的一至三家庭住宅,若非作為主要居住使用,市府將額外徵稅,預計每年增加約5億美元財政收入。然而,市府在推行過程中直接向數萬名房主發出預計課稅通知,更在網路上公開近百萬處潛在應稅房產與業主資料。
一群房主對此提起訴訟,主張市府並未先善盡調查責任,確定哪些房屋真的屬於第二居所,就把舉證責任轉嫁給民眾,要求業主自證清白。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韋恩·奧茲(Wayne M. Ozzi)審理後認定,市府的作法侵害了收件人的正當程序權利,裁定市府必須撤回通知,並從網站移除相關清單,待完成法定程序後才可重新公告與執行。
富豪業主接力提告 指控稅制涉嫌違憲
除了執行程序被法院喊卡之外,該稅制本身也面臨憲法挑戰。部分非紐約州居住但於當地持有房產的富豪業主向法院提告,認為這項額外附加稅專門針對外州居民,構成了實質上的身分歧視,涉嫌違反憲法原則。
原告方主張自己已依法繳納一般房產稅,且對地方經濟與慈善活動有所貢獻,不應承受額外負擔。對此,市府發言人表示不服裁決,將申請暫緩執行並提起上訴,堅稱對非主要居所徵稅符合公平原則,以確保富裕階層為城市運作承擔對等責任。
對你的影響
這起海外稅務爭議反映了公權力在執行行政行為時,必須恪守法定程序的基本原理。在台灣,不論是地價稅優惠稅率適用、房屋稅課徵或是各類行政裁罰,政府機關在對民眾採取不利處分或追繳款項前,均負有相當的調查責任,不能要求民眾無限負擔證明責任。
若你在台灣收到政府機關開立的稅單或行政處分書,發現事實認定有誤或程序有顯著瑕疵,切勿忽視通知期限。民眾可以透過以下管道維護權益:
- 申請復查或訴願:對稅捐稽徵機關之處分不服者,得於法定期間內向原處分機關申請復查,若仍不服可向財政部提起訴願。
- 行政救濟與法律諮詢:若涉及複雜法律爭議,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法律諮詢,或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是否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白話說
本案的核心法律爭議在於「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與行政機關的「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
- 正當法律程序:指國家機關在限制人民權利或給予不利益處分時,必須遵循公正、公開且合理的程序,包含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充分通知以及明確的事證基礎。若行政機關省略必要步驟,處分就可能被法院認定為違法而無效。
- 舉證責任分配:在行政法領域,行政機關欲對民眾課處賦稅或裁罰時,原則上應由機關舉出相符的事證。行政機關不能在未經初步證實的情況下,先行推定人民違規或應納稅,再要求民眾自行提出反證,否則將違反依法行政原則。
常見問題
紐約市的第二居所稅被法院撤銷了嗎?
法院並未宣告該稅種無效,而是認定市府發送通知與公開名單的程序有瑕疵,下令撤回現行通知,市府須在補正法定程序後才能重新發函。
為什麼房主可以向法院主張市府程序違法?
因為市府在未充分核實房產用途前,便將舉證責任轉嫁給房主,並公開潛在名單,侵害了民眾的正當法律程序權利與個人隱私。
在台灣若遇到政府稅捐課徵錯誤或程序瑕疵該怎麼辦?
民眾得於收到稅單後於法定救濟期間內,向原處分機關申請復查,若不服復查結果,可再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亦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