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日前在立法院公聽會透露,現行的徵才薪資揭露門檻已經推行多年,正研議於明年將薪資可寫「面議」的門檻,由月薪4萬元調高到至少5萬元以上。這項變更目的是促進職場薪資透明度,協助求職者在應徵前獲得明確待遇資訊,避免面試後才發現待遇不如預期。
門檻擬從4萬升至5萬 各界對計算基準提不同解方
針對《就業服務法》徵才薪資揭露門檻的調整,主管機關規劃將標準由現行4萬元向上拉高。勞動團體認為,揭露標準應該與最低工資建立固定連動,若以明年最低工資3萬900元計算,採1.75倍至2倍計算,門檻應落在5萬4,000元至6萬1,800元之間,這樣才能防範部分勞工薪資長期停滯的狀況。
學者與專家則主張應建立具體的統計依據。有學者指出,自制度上路以來,國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已成長近1萬元,將門檻提至5萬元具備事實支撐,未來可以依據主計總處的經常性薪資增額,設定固定的調整級距;也有專家建議參考薪資中位數作為彈性基準,授權主管機關定期公告,避免每次調整都必須經歷漫長修法程序。
薪資透明化不只寫數字 揭露項目與區間也是焦點
除了調高門檻金額之外,企業內部治理與揭露細節也是公聽會討論的焦點。公會團體分析,門檻升至5萬元後,對於金融保險與科技產業衝擊有限,但對製造業、零售業或支援服務業的基層幹部職缺影響較大,企業需重新調適新舊員工之間的薪資結構與給薪彈性。
此外,多數專家與青年團體強調,薪資透明化不該只是顯示單一金額,更應明確區分基本薪資與績效獎金,並設定合理的薪資範圍區間。如果規範設定太過僵化,可能導致勞動市場失去彈性,因此如何在資訊公開與企業核薪彈性之間取得平衡,成為修法預告的核心重點。
對你的影響
這項修法計畫對年輕求職者與社會新鮮人有直接的權益關聯。過往許多職缺標註「薪資面議」,常常讓求職者在花費時間準備履歷與面試後,才發現實際給薪遠低於期待。若門檻調升至5萬元,代表未來市場上絕大多數中低薪職缺都必須公開薪資範圍,大大降低求職過程中的資訊不對稱。
在尋找工作時,你可以留意以下事項:
- 確認經常性薪資:面試時應向雇主釐清標示的金額是否包含變動極大的業績獎金,確保每月保障拿到的基本待遇符合作業規範。
- 評估薪資合理區間:觀察職缺公布的薪資範圍是否過於寬鬆,若薪資區間過大,可適度向人資部門詢問核薪標準與內部級距。
- 維護個人求職權益:若發現企業徵才廣告月薪未達法定門檻卻依然標示面議,可留存職缺截圖等證據,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檢舉;若遇複雜薪資爭議,亦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法律白話說
本案核心涉及《就業服務法》第5條的規定。依據該條文,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時,如果提供每月經常性薪資未達法定門檻的職缺,不得標示「面議」,必須公開告知或揭示薪資範圍。這樣設計的立法意旨,是為了保障求職者的知情權,預防「低薪喊高」或薪資不透明等弊端。
在法律概念上,「經常性薪資」主要指的是勞工因工作每月能穩定獲取的報酬,包括本薪、按月發給的固定津貼與職務加給等;至於年終獎金、紅利或不固定的加班費,一般不屬於經常性薪資。因此,雇主在計算職缺是否符合「面議門檻」時,僅能以每月固定發給的經常性薪資作為衡量標準。
常見問題
目前徵才廣告寫「薪資面議」合法嗎?
若該職缺每月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雇主未標明具體薪資或薪資範圍即屬違法。未來修法後若門檻提高至5萬元,月薪未達5萬元的職缺都必須公開薪資。
徵才標示的薪資包含年終獎金或業績獎金嗎?
現行法律計算主要以每月固定領取的「經常性薪資」為準,三節獎金、年終與浮動業績獎金通常不列入計算,本次修法亦討論未來應明確劃分固定薪資與獎金。
求職時發現雇主標示薪資不實或違規寫面議,該向誰申訴?
求職者可檢附徵才廣告畫面與相關溝通對話紀錄,向工作地所在的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勞動處)提出檢舉,或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