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洩密給詐騙集團!一審判刑8月緩刑4年 陪偵界限與法律權益解析

知名刑法補教名師兼律師陳克譽,因涉嫌在陪同涉案人員接受偵訊時,將偵查內容通報給詐騙集團高層,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近日完成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陳姓律師涉犯相關罪名,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給予緩刑4年,同時需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同案另一名律師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利用陪偵傳遞偵訊資訊 律師涉嫌協助詐團串證

檢警調查指出,有詐騙集團以「猜猜我是誰」等手法對不特定民眾進行詐騙,並由特定金主籌措資金、設立水房運作。陳姓律師於2024年5月間收取15萬元報酬加入該集團擔任法律諮詢,協助評估相關法律風險,並約定當集團車手或基層成員遭警方逮捕時,由其親自或指派事務所其他律師前往陪同偵訊。

檢警辦案發現,涉案律師涉嫌利用陪同警詢或檢方訊問的機會,將偵查進度、檢警掌握的證據以及其他成員的供詞傳遞給詐騙集團上游。甚至在場指導被捕成員如何陳述、避免供出核心成員,以達到監控與防止洩密的目的。檢警於2024年9月發動搜索與拘提行動,將相關涉案人員逮捕並移送法辦。

台北地院一審宣判 陳姓律師獲緩刑、同案律師無罪

檢方先前依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罪、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及藏匿人犯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判處陳姓律師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緩刑4年,但附帶條件為必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至於同案被告林姓律師,法官認定現有罪證不足以證明其參與犯罪,因此判決無罪。

全案目前尚未定讞,當事人與檢察官均可依法提起上訴。

對你的影響

對一般大眾與社會新鮮人而言,這起案件揭露了詐騙集團運作模式的不斷演變,甚至利用法律專業人員協助維護組織運作。年輕族群在求職或日常生活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 慎防高報酬求職陷阱:找工作時若遇到標榜「幫忙提領現金」、「租借帳戶即可獲利」等職缺,極可能是在不知不覺中成為詐騙集團的「車手」或「人頭戶」。
  • 注意委任律師的立場:一旦涉案進入偵查程序,若組織為你安排律師,該律師若非站在保護你個人權益的立場,而是為了保護上游不被揭露,當事人可能會因此失去坦白從寬、爭取減刑的機會。
  • 善用公共法律資源:如果不幸捲入刑事案件需要律師陪同偵訊,應確認律師是忠實維護你個人的權益。若有經濟困難,可以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或優惠的法律扶助服務,確保自身訴訟權益不受侵害。

法律白話說

本案涉及幾個核心的法律概念與爭點,透過白話文進一步了解:

  • 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32條第3項規定,非公務員因業務或其他原因知悉公務上應秘密之事項而無故洩漏者,即構成犯罪。在刑事訴訟中,偵查階段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律師在陪同偵訊時獲知的筆錄內容與偵查進度均屬應秘密事項,不得傳遞給無關第三方。
  • 律師陪偵的權利與界線:律師陪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接受訊問,是刑事訴訟法保障被告防禦權的重要制度。律師可監督訊問程序是否合法並給予法律建議,但若將陪偵變相作為幫犯罪組織傳遞訊息、監控成員的工具,即超出合法辯護範圍。
  • 緩刑與支付公庫:緩刑是指法院對宣告短期有期徒刑的被告,暫緩執行其刑罰。若被告在緩刑期間內未再犯罪,且履行法院要求的附加條件(如本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緩刑期滿後原宣告之刑即失其效力。

常見問題

律師陪同偵訊時,可以把筆錄內容告訴其他人嗎?

不行。偵查階段適用偵查不公開原則,律師陪偵所獲得的資訊屬於應秘密事項,若隨意向第三方傳遞,可能觸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一審被判緩刑代表完全不用坐牢嗎?

在緩刑期間內暫不需要入監服刑,但被告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院判決的條件(如向公庫支付指定金額),且若在緩刑期內再犯特定罪行,緩刑可能會被撤銷。

如果被警察約談但沒有預算請律師,該怎麼辦?

可以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陪同偵訊服務,或在警詢時要求申請扶助律師,符合條件者將由法扶指派律師到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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