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島前處長陳盈連涉詐補助侵占公物!認罪後竟潛逃美國 遭外交部擬免職

駐關島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因涉嫌在駐外期間虛報租金補助及侵占公物,今年 6 月遭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原本法院排定開庭審理,陳男卻於 9 月請假前往日本後轉赴美國失聯,外交部已依規定啟動免職程序,若後續未按時到庭,法院亦將發布通緝。

虛載租約與私帳公報 涉詐領數百萬公款

根據檢方調查,陳盈連在 2011 年派駐美國洛杉磯期間已於當地購入自有住宅,依外交部規定僅能申請較低額度的補助金,他卻涉嫌提供虛偽租約,連續 5 年多按月領取數千美元的高額補貼,溢領金額折合新台幣高達 343 萬餘元。此外,他在 2020 年接任關島辦事處處長後,又被控將私人消費單據偽裝成公物採購向國家核銷,並把公費購買的智慧型手機、吸塵器、咖啡機及平板電腦等物品據為己有,甚至指示下屬作假盤點紀錄。

請假赴美失聯多日 外交部擬記兩大過免職

陳男在檢方調查過程中雖已承認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原本在法律上有機會獲得減刑,但案件移送法院審理後卻出現重大變化。陳男於今年 9 月中旬申請休假前往日本,隨後輾轉前往美國失聯,無故未回任到班。外交部確認其無故曠職達 68 小時後,已表明絕不寬貸,將召開考績會進行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處理;若法院傳喚他仍未出庭,司法機關也將對其發布通緝。

對你的影響

這起案件反映出職場上「公私不分」與「報帳不實」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對於一般社會新鮮人或上班族而言,不論是在私人企業或政府機關任職,協助處理財務報帳或請領企業補助時,都應保持誠實原則。若是受主管指示配合製作虛偽單據、偽造出勤或資產盤點紀錄,同樣可能面臨相關法律責任。若民眾或基層員工在職場中遇到類似被迫配合違法核銷或發現侵占公物情事,可尋求政風單位反映,或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Legal Aid Foundation)以及專業律師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法律白話說

本案涉及《貪污治罪條例》(Anti-Corruption Act)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與「侵占公有財物罪」,兩者皆屬於最輕本刑 7 年以上的重罪。在刑事訴訟制度中,被告若在偵查階段坦承犯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法院可依據該條例第 8 條規定減輕其刑。然而,若被告在起訴後審理期間無故不到庭,甚至潛逃海外,法院得依《刑事訴訟法》(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發布「通緝」,暫停審判程序並追緝被告歸案,此舉不僅會失去爭取緩和刑罰的空間,也將直接影響行政機關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 Rating Act)辦理「免職」處分的結果。

常見問題

公務員涉嫌貪污被起訴後潛逃,機關會如何處理?

主管機關可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算曠職時數,若無故曠職達法定標準,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召開考績會給予一次記兩大過免職處分。

貪污案件中「認罪並繳回所得」會有什麼法律效果?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規定,被告若在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法院得依法減輕其刑;但若後續逃亡未到庭,將無法順利完成審判與爭取減刑。

在職場上被主管要求配合報假帳或作假盤點,該怎麼辦?

配合製作不實單據或紀錄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共犯責任。員工應留存相關交辦紀錄,必要時可向政風單位檢舉,或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專業律師尋求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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