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擬修法!薪資揭露門檻上調至5萬元,職缺不能再亂寫面議

勞動部規劃修正《就業服務法》,擬將徵才廣告必須公開薪資範圍的門檻,由現行的4萬元提高至5萬元。未來招募月薪未達5萬元的職缺時,企業將不得再填寫「面議」,希望藉此提升薪資透明度並改善低薪環境。

薪資揭露門檻擬連動最低工資 上調至5萬元

為解決求職市場資訊不對稱與低薪問題,現行規定要求職缺經常性薪資若未達4萬元,雇主必須明確揭示薪資範圍或告知求職者。然而隨著近年最低工資陸續調升,現行4萬元的門檻與最低工資差距日益縮小,立法委員與政府機關均認為有必要盡快檢討與調整。

勞動部規劃將薪資揭露門檻改為連動機制,設定為最低工資的1.75倍,並採取千位數四捨五入計算。若以明年最低工資月薪30,900元推算,修正後的揭露門檻將調高至5萬元。相關官員指出,調升至5萬元後,預計可涵蓋初任人員約百分之七十五至九十的職缺,讓大部分剛進入職場或轉職的勞工都能獲得透明的薪資資訊。

產業界與人力資產專家看法的立場差異

這項修法方向引發了產業界與人力資源領域不同的討論。商業團體代表與餐飲業者表達了實務操作上的疑慮,認為單純要求公開薪資並不直接等於保障勞工權益,勞動行政主管機關應更關注企業是否按時發給薪資、超時工作是否給付加班費,以及福利制度是否如實履行。部分企業管理者也擔憂,過早標明薪資可能增加招聘與議薪的難度,若面試後發現求職者能力與預期薪資不符,可能衍生溝通落差與開價困境。

相反地,人力銀行專家與求職端則抱持正面態度。專家認為提高門檻能顯著降低資訊落差,求職者在投遞履歷前即可評估該職缺是否符合自身預期,避免浪費時間往返面試,同時也有助於提升企業與求職者之間的媒合效率。此外,薪資透明化亦可能促使市場產生良性競爭,對整體薪資水準帶來拉抬效果;不過企業也需同步檢視內部的薪資結構,妥善處理新舊員工薪資差距等管理挑戰。

對你的影響

這項政策調整對於18至35歲的學生、社會新鮮人及年輕上班族而言,將帶來幾項切身相關的改變:

  • 降低求職溝通成本:以往許多職缺常標註「面議」,求職者往往要到面試最後階段才發現待遇遠低於預期。未來5萬元以下的職缺都必須標示薪資範圍,能讓你在投遞履歷前精準篩選適合的工作。
  • 爭取合理待遇更有依據:企業公開薪資區間後,求職者可參考該區間的上限與下限,對照自身經驗與專業能力,在面試時更具體地談判合理薪資,減少薪資被壓低的情況。
  • 維護個人權益與申訴管道:若修法通過後,你發現雇主刊登月薪低於5萬元的職缺卻仍標示「面議」,或是實際給付薪資與招募資訊嚴重不符,可檢具相關證據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動檢查處)提出檢舉。若遇複雜的勞資爭議,亦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專業律師協助諮詢。

法律白話說

這項修法背後涉及了重要的勞動法規概念,透過白話解釋更能了解其法理邏輯:

  • 《就業服務法》第21條之立法目的:此規定旨在保障求職者的資訊知情權。雇主招募員工時,若提供的「經常性薪資」未達法定標準,依法不得僅標示「面議」,必須說明具體金額或合理的薪資區間。本次修法擬將固定金額門檻改為連動最低工資,目的是讓法規能隨經濟狀況與薪資水準彈性調整。
  • 何謂「經常性薪資」:指勞工每月可固定獲得的報酬,包含底薪、固定津貼與定期發放的獎金。不固定的績效獎金、年終獎金或加班費則不計入經常性薪資。因此,企業不能將不確定的獎金湊滿5萬元作為避開揭露的藉口。
  • 法律資訊提醒:本文提供之內容屬一般性法律資訊整理,不構成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若於實際求職或履約過程中產生勞資爭議,建議進一步參照《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行政函釋,或諮詢專業法律人士。

常見問題

為什麼徵才廣告不能直接寫「薪資面議」?

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經常性薪資未達法定門檻的職缺,企業必須公開薪資範圍或明確告知,避免資訊不透明導致求職者浪費面試時間與成本。

新修法規劃的薪資揭露門檻是多少?

勞動部規劃改為最低工資的1.75倍並四捨五入至千位數,若以明年最低工資30,900元計算,揭露門檻預計將上調至5萬元。

如果發現公司刊登「面議」但實際薪資不到5萬元該怎麼辦?

若新修法正式施行,求職者可檢具徵才廣告等相關證據,向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如勞工局)檢舉;若遇個案權益受損,也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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