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退役陳姓男子涉嫌接受境外情報單位資助,在台發展組織並勾結現退役軍人,蒐集漢光演習與國軍戰車參數等國家機密。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經數位鑑識與資金比對後偵查終結,將陳男、盧男與毛男等三人依法提起公訴。
退役軍人吸收親眷 竊取演習與裝備參數
檢調單位調查,陳姓男子自民國109年底起,涉嫌與境外情工人員聯繫,並獲取資金挹注,在台灣擔任組織代理人。陳男隨後拉攏當時尚在服役的親戚盧姓士官長,利用其職務便利,搜集國軍陸軍戰車防衛參數及漢光演習相關防衛策略等機密資訊。
邀集退役軍官赴陸飲宴 涉跨多項法規遭起訴
到了民國113年間,陳男更帶同退役的毛姓軍官前往中國珠海參與境外人員安排的餐敘,意圖擴大組織規模,持續勸誘現役軍人加入並收集情報。憲兵隊、警方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接獲線報後組成專案小組,經調閱金融帳戶明細與扣案物品鑑識後,高雄高分檢認定三人分別涉犯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依法提起公訴。
對你的影響
許多民眾可能認為國安相關案件離一般生活十分遙遠,但境外勢力透過親朋好友、舊同事等關係網絡進行滲透的情況屢見不鮮。無論是軍職人員、公務員或是民間科技產業員工,若遇到親友提出「幫忙查個資料」、「順手提供不公開文件」並給予金錢回報或免費招待旅遊餐敘時,都應保持警覺,切勿因人情壓力或一時利誘而涉入違法行為。
若發現周遭有不尋常的金錢往來或涉嫌蒐集敏感公務資訊的情形,可向法務部調查局或國防部檢舉管道通報。本站提供一般法律資訊而非個案法律諮詢,民眾若遭遇疑似個人權益受損或法律爭議,建議洽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專業律師。
法律白話說
在本案中,檢方引用了多項嚴肅的刑罰法規,以下白話說明這些法條的核心重點:
- 國家安全法:規範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為境外敵對勢力發起、資助、主持、發展組織,或刺探、蒐集、交付國家機密等行為。違者將面臨重刑及高額罰金。
- 國家機密保護法:針對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之資訊進行保護。無故洩漏、交付或刺探國家機密者,均屬嚴重刑事犯罪。
- 陸海空軍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現役或退役軍人若利用職權收取不正當利益(如賄賂或招待),並交付職務上應守密的公務資訊,除了涉犯軍人職務犯罪外,亦觸犯公務員收賄等貪污罪名。
常見問題
什麼情況下會構成違反國家安全法?
只要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接受境外勢力指示、資助或發展組織、刺探交付公務機密等,不論是否為現役軍人皆可能構成違法。
一般民眾如果收到親友邀請接受免費招待會怎樣?
若該招待附帶收受不正利益並要求回報敏感公務、軍事或關鍵產業機密,將涉嫌觸犯國安法與刑法相關重罪。
遭遇疑似洩密或共諜滲透案件該如何處理?
可主動向法務部調查局或相關國安機關檢舉;若個案涉入法律爭議,可諮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專業律師。